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《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(试行)》的通知,经各医疗机构自主申报,现场评估,拟增加大冶市金山店镇火石村卫生室等13家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纳入门诊慢性病医保服务协议管理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5个工作日(2024年4月22日—2024年4月28日)。
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,请向大冶市医疗保障局反映。
电话:0714-8719236。
附件:公示名单
大冶市医疗保障局
2024年4月22日
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《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(试行)》的通知,经各医疗机构自主申报,现场评估,拟增加大冶市金山店镇火石村卫生室等13家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纳入门诊慢性病医保服务协议管理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5个工作日(2024年4月22日—2024年4月28日)。
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,请向大冶市医疗保障局反映。
电话:0714-8719236。
附件:公示名单
大冶市医疗保障局
2024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