骆舜昭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东风东路55号游历澜波湾5栋102室,《不动产产权证》证号:鄂(2018)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3174号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骆舜昭
2024年4月23日
骆舜昭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东风东路55号游历澜波湾5栋102室,《不动产产权证》证号:鄂(2018)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3174号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骆舜昭
2024年4月23日